一个醉到不省人事、失去反抗能力的女孩,和一个完全清醒、随时有能力收手的男人。
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情,邓驰就是施害者。
这一点,绝不因为乔春椿事后选择隐瞒和利用,就被抵消半分。
乔春椿的恶,不等于邓驰的罪就被赦免了。
两件事之间没有因果。
邓驰从那天起就该被追究。
可邓驰显然不这么认为。
他毫不在意,安然无恙地过了这么多年,吃着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处方药,在场面上挥金如土呼朋引伴。
偶尔抱着看戏的心态,远远地看着他和乔春椿互相折磨,觉得有趣。
程昱钊收回思绪,眸光微暗。
他不是想替乔春椿出头,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就该有一个了结。
他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,想起姜知在他出门时说的那句话:“快走吧,别迟到,下班早点回家。”
特别普通的一句话。
他现在最想要的就是这两个字。
可在他能过普通日子之前,有些东西就要先清干净。
“带着你之前拍的那张照片,就说接到线报,有人在会所包间内涉嫌滥用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。”
“让他们派几个人,穿便衣,盯死邓驰。只要再发现他用药,当场控制,直接移交缉毒大队做检测。”
小徒弟眼睛一亮,立刻明白了程昱钊的意思。
精神类处方药物,在医嘱范围内服用是合法的。但脱离了医嘱的超量滥用、私下买卖、或将其当作兴奋剂与致幻剂使用,一旦被检测认定,性质等同于涉毒。
不是治安拘留能了事的级别。
小徒弟的脑子转得飞快。
按邓驰的状态,他这辈子的金粉日子估计就到头了。
程昱钊在桌面上敲了两下:“至于那药到底是从谁手里流出来的。。。。。。”
乔春椿说邓驰手里的药不是她给的,这话可能不假。
但也只能说明,后续持续供应的药不是她直接递上的。
邓驰这种人,原本泡在酒和美女堆里泡得好好的,根本没有动机主动去碰精神类处方药。
除非有人在最初让他尝到了甜头,给他打开了那扇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