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全村人都知道我是个好吃懒做的极品作精。但没人知道,我其实是个从现代穿来的社畜。好不容易捡了个失忆的俊俏夫君,可还没过一年,他就恢复了记忆,被一群黑甲卫跪迎回京。临走前,他骑在高头大马上丢给我一匣子金锭,神色冷漠。“拿上这笔钱,把这一年的荒唐姻缘彻底忘掉。”他的侍卫拔出半截刀,警告我别去京城自取其辱。我低着头,双肩抑制不住地疯狂抖动。他有些烦躁地皱眉,却还是叹了口气:“别哭了,你我本就云泥之别。”我连连点头,捂着脸抱着匣子跌跌撞撞跑回了屋。关上门的瞬间,我终于忍不住笑出了猪叫。哇呜!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本小姐了!想当初我捡到失忆的沈修瑾,不过是看他长得俊俏又有一把子力气,正好可以当个免费长工伺候自己。沈修瑾这人虽然失忆,可骨子里却仍透着股傲慢清冷。果不其然,一恢复记忆,他真真是个贵公子。高高在上的镇国公府小公爷拿大金锭子砸我,让我忘掉这段荒唐姻缘。那我简直求之不得!连夜,我就叫了几辆牛车,把院子里的破铜烂铁全拉去镇上卖了。连那张咯吱作响的破木床,我都一斧头劈了当柴烧。我抱着钱匣子,立下宏愿。我要进京,我要去过酒池肉林的快活日子!进京的路不好走,半道上突然下起暴雨。我雇的马车只能停在郊外的一处破庙避雨。刚踏进破庙,我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。角落的草堆里,蜷缩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。他烧得浑身滚烫,嘴唇干裂,眉头紧紧蹙着。我本不想多管闲事,可当车夫拿着火把照亮他的脸时,我倒吸了一口凉气。啧啧啧,这脸长得也太绝了吧!眼尾泛着一抹病态的微红,鼻梁高挺,哪怕虚弱成这样,也透着股惹人怜爱的破碎感。身为现代人的颜狗属性瞬间爆发。“带上他,本小姐有的是钱治病!”到了京郊最豪华的客栈,我直接砸下一锭金子,包下了天字号房。大夫来看过,说这少年只是风寒入体加上饿了好几天,喝了药发发汗就好。夜深了,我洗漱完走到床边,看着那硬邦邦的床板和透着一股子皂角味的被褥,我爱作的毛病又犯了。我嫌弃地捏着鼻子,用指尖戳了戳少年的肩膀:“喂,小郎君,你叫什么名字?”少年虚弱地掀起眼皮,声音沙哑:“徐子衿。”我眼圈一红,立马娇娇软软地拉着他的袖子:“子衿哥哥,我自小身子弱,闻不得这霉味儿,心里怕得很”我委屈巴巴地看着他。徐子衿刚喝了药,脸色恢复了些许红润。他看着我,清咳了一声,耳根微红,语气却意外地撩人:“那在下给姑娘暖暖床?”我眼睛一亮,等的就是这句话。我毫不客气地钻进被窝,像个八爪鱼一样盘在他身上,手脚并用。徐子衿浑身僵硬,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。他在黑暗中紧张得耳根滴血,结果我只是摸着他薄薄的腹肌,舒服地喟叹了一声。“有钱真好,这手感,比前夫哥那个硬邦邦的木头强多了”软乎乎的,还带着体温,简直完美。黑暗中,徐子衿原本僵硬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。他低头看着我在他怀里睡得四仰八叉,眼底闪过一丝不明的情绪。随后,他勾起唇角,反客为主地伸手搂住了我的腰,将我抱得更紧了些。